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是经国家教育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一所公办的普通高等院校,坐落在新疆天山北麓风景秀丽的“戈壁明珠”石河子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石河子交通便利,社会秩序稳定,文化积淀丰厚,有良好的科技文化氛围。
学院校园环境优美整洁、教学设施完善、师资雄厚、管理严格、教学规范,建有设备先进的计算机网络中心、语音室、电子物理实验室、机电家电实验室、会计模拟实验室、驾驶汽修烹调实验室、多媒体网络教室、电子图书阅览室、形体室、跆拳道训练室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学院被教育部和建设部授予“建设行业高新紧缺人才培训基地”,自治区人民政府授予了“纺织、食品专业实训基地”,教育部授予了“国家重点专业实训基地”,确定为“自治区就业再就业培训基地”。拥有三个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站。
学院为满足市场对职业技术人才日益增长的需要,近年来奔着打造“新疆最重要职业培训基地之一”的目标,着眼于就业市场的需求,培养就业市场紧缺人才,重学生实践即动手能力,本着招生就是招工,入学就是就业,就业就能创业,广泛与新疆华业电责任有限公司、众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中基公司、新疆天业集团、天富集团等上市公司长期合作,正式为我院实习和就业基地。我院已就业部分学生现进入这些企业中层管理和重要的技术岗位,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学生的就业率超过95%以上;高职大专就业率100%.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好评。
为方便考生选择、报考我院,现将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公布如下:
院校代码:13956 办学性质:公办 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新疆石河子市北五路38号小区(石河子经济技术开发区)
招生条件: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一、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本年度有关文件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无分数级差的限制。所有投档考生按实考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的,录取第二专业志愿。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将由学院根据分数调剂到相应专业。高考成绩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但录取进专业时以实考分为准。高考成绩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的考生。
4、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5、学院各专业均无加试要求;录取时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6、历届生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二、收费标准:凡录取的学生,严格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收费(见专业设置表)
三、招生咨询方式:电话、电子邮件或登录院校网址的方式。
邮政编码:832000
联系电话:0993-2059596
传 真:0993-2059565
网 址:www.xjshzzy.com
电子邮件:szy_zb@126.com
四、本章程解释权新疆石河子职业技术学院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
